來源:IT之家 作者:遠洋
5 月 7 日晚間,朗科科技(300042.SZ)發布公告稱,時隔 3 年,公司起訴美光消費產品集團公司等單位侵犯公司發明專利事項終有判決。
案件還要追溯到 2017 年 5 月,朗科科技以侵犯公司發明權(專利名稱為 " 用于數據處理系統的快閃電子式外存儲方法及其裝置 ",專利號:ZL99117225.6)為由,向美光、京東、嘉合憶美、中恒旗眾提及訴訟,并涉及 7 個相關產品。
針對 7 個案件,朗科科技分別要求相關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連帶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共計 100 萬元和為本案支付的合理支出共計 2 萬元,以及訴訟費用由相關公司承擔。
根據最新公告顯示,除了公司此前撤回的 ( 2017 ) 京 73 民初 326 號案件之外,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已于 5 月 6 日下達其余相關案件的判決書。6 個案件判決如下,被告美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 50 萬元及合理開支人民幣 6000 元;嘉合憶美及中恒旗眾則分別賠償公司合理開支不到 3000 元;除此之外,駁回公司其他訴訟要求。總體來說,美光需賠償公司經濟損失 300 萬元及合理開支 3.6 萬元;嘉合憶美共賠償 8668 元;中恒旗眾則賠償 8508 元。
據不完全統計,朗科科技正在審理的專利侵權案件多達 20 余起。
IT 之家了解到,去年 11 月 14 日,朗科科技的 U 盤核心發明專利正式宣告 20 年期滿,朗科科技曾表示此專利到期后會對公司今后的營業利潤產生一定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