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的胃口太大了 超級平臺“第四權力”誰來監管業界
達維多定律認為,進入市場的第一代產品能夠自動獲得50%的市場份額,這是網絡經濟的“馬太效應”,反映了電子商務市場強者恒強的現象。為了維護壟斷帶來的利益,平臺會警惕一切潛在競爭者的威脅,并通過各種方式圍堵和封堵競爭者的道路。
這段話出自互聯網實驗室發布的《中國超級電商平臺競爭與壟斷研究報告》。19日發布的這份報告以中國超級電商平臺阿里巴巴為研究對象,詳細闡述了超級平臺在市場競爭、創新環境、公共利益和政府監管等層面帶來的挑戰和沖擊,指出阿里巴巴的壟斷行為腐蝕行業生態健康,扼殺行業創新,獨占新經濟的福利,影響國家政經安全。
贏者通吃是指市場資源高度集中于具有競爭優勢者一面,并通過資源積累不斷擴張到其他領域,形成更強大的優勢局面。阿里平臺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積累了豐厚的資源,包括資本、技術、用戶、數據等,它不斷向其他領域投資擴張,建立直接和間接的關聯,形成阿里版圖。通過投資建立的帝國不但與電商領域的競爭者形成對抗,還形成了“航母級”的巨無霸平臺,可以對任何其他領域的競爭對手進行攻防。
一切不規范競爭都是為了利益,為了維護自身平臺的獨占性。阿里依靠電商平臺的先發獲得了市場優勢地位,并成為了阿里的核心競爭力。為了維護這種平臺優勢,阿里不斷的進行投資并購,無限的擴大業務邊界,并用這些業務來反哺電商平臺,鞏固獨占地位、穩固平臺利益。權力和承擔的職責已經超越了一個普通企業正常的行為范疇。
它可以制定規則,也可以執行權力,還可以宣稱“最終解釋權歸本平臺所有”。這種權力與職責的邊界不清,使得平臺主體認為可以無限制對平臺進行管理。阿里平臺上集中了數量繁多的服務和產品,擁有海量的用戶,制定了復雜的規則,如同一個源于現實又超越現實的“社會活動空間”。
阿里在這樣的空間中獲得了近乎與國家政府相似的“第四權力”它集合了權力與責任于一體,但商業組織的屬性讓它不需要遵從權力越大責任也越大的規則,自身也越來越變得“無所不能”。
由于超級網絡平臺的治理具有現實難度,政府更傾向于將平臺信息的審查義務和執行權力交由平臺承擔,這種權力的讓渡也讓平臺具有了政府管理的部分屬性,但平臺并非政府機構,它的管理需要消耗更多的資源來支撐。資源來源于平臺的商家,來源于消費者,對資源的消耗必然把商家和消費者當成競爭的工具。所以,利用權力帶來的管理便利進行不規范競爭甚至是壟斷行為變得司空見慣。
更加令人擔心的是,阿里平臺建立的以電商和支付為基礎的交易體系,獲得了用戶的海量數據,只要對這些數據進行基礎性分析,便可以獲得某個行業、產業的發展數據,甚至阿里掌握的國民經濟數據比國家政府部門的統計更加準確。
無論是國民個人的信息數據,還是國家產業經濟的運行數據,從更高的角度考慮均事關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這些數據掌握在一個在海外上市、由外資控股的私營企業手中,無疑有較高的安全風險。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云多次表示,阿里要做互聯網的“水、電、氣”,阿里正在從電商公司轉型為數據公司,當下阿里平臺服務的數據都優先支撐云業務的發展。手握數據礦產的阿里不會放棄對數據資源的開發和利用,但面對商業利益和國家網絡安全阿里能否有清晰的認知,成為超級平臺的龐大經濟體后阿里能否克服自身的商業慣性?
互聯網實驗室創始人方興東曾對這樣的現象發出警告,它說超級平臺的治理正在迎來危險時刻,如果不能實現軟著陸,未來就將會是惡性的硬著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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