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還死不了,因為它還有代駕業界
網約車地方細則來了,你還做得了滴滴司機嗎?這是這幾天來一直圍繞我耳邊的一句話。
10月8日,上海和北京兩地出臺網約車細則,細則中的規定相當嚴厲,即在上海運營網約車需要滬籍,在北京則需要京籍。
上海市規定,參與運營的網約車需為滬牌,司機為滬籍,車輛需為價格18萬元以上、2年以內的新車,且安裝固定車載終端,并購買運營性保險。
首先,我們要知道,這是兩種政策模式,即國家層面和地方層面。
今年7月28日的則是國家層面的網約車新政出爐,它將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而各地方政策則由各地方自行根據總則制定,這就帶來了地方各自為政的隱患,也帶來了各方罵聲的開始。
國家層面的網約車新政主要認可了網約車的合法地位,比如不要求平臺自有車輛,以適應其輕資產運行特征。 許可程序上,實行“兩級工作、一級許可”,全國有效。
而這次的上海和北京地方的網約車細則,則可以認為這是一次堪比于出租車管理的嚴厲法規。
地方新政特別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網約車價格需要與出租車價格形成差異競爭,并規定不允許擾亂市場的價格補貼。
在車輛準入方面,新政規定網約車應為7座及以下乘用車,且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
在上海細則中,其規定車輛需為價格18萬元以上、2年以內的新車。并且運營不得超過8年,60萬公里。 一般來說,私家車一年能開2萬公里,而網約車肯定比這要多,如果要求一定是2年內新車,這必然會極大打擊運營者加入網約車的積極性。
新的意見征集稿出臺后,滴滴回應稱,地方細則對戶籍和車輛的嚴格限制將使得絕大多數滴滴平臺上目前服務老百姓的車輛和司機被迫退出,無法繼續為各地市民提供便利、實惠的移動出行服務。老百姓亦將重新面對痛恨已久的“打車難”、打車貴的舊況。
我曾經說過,此次地方政策是一個相當扯的做法,如要意見征集稿真的實施,所謂的網約車就完全成為了真正的出租車公司,只不過是出租車+互聯網而已。
而且,擁有北京或者上海戶口,恰巧開著高排量的中高端車,靠開網約車養家糊口的又能有多少人?
根據滴滴的統計,以上海為例,目前從事網約車的車輛符合新軸距要求的,不足五分之一。同時,在上海已激活的41萬余司機中,僅有不到1萬名司機具有上海本地戶籍。
也就是說,網約車細則一旦實施,100個網約車司機也留不下一個人。整個上海,最多也就剩下3000名網約車司機。北京的情況也差不多。
北京市交通委官方曾解釋說,這么干是為了控制人口。北京人口無序過快增長,嚴重影響了首都核心功能的發揮。治理“城市病”首要的就是嚴控人口規模。
但這個政策在我看來,也是一個相當扯的做法,這個做法會直接導致社會分層現象會更為嚴重,這是赤裸裸的歧視和排斥行為。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之前,我在與一些黑車轉化滴滴司機的運營者們閑聊時,他們曾認為,新政雖然是在幫助網約車建立市場,但從滴滴方面并沒有給予運營者們一定的優惠,反而是增加了手續費。
“現在平臺對我們補貼確實少了,和之前相比大打折扣”,一位滴滴運營者說。
對于補貼之事,他說,以前每個月或者每周都有保底幾千元獎勵,但現在的收入簡直和之前比“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2016年8月18日開始,滴滴宣布,取消之前對司機端收取的每單20%抽成,以及每單收取0.5元和1.77%管理費,開始實行司機和乘客分開計價。
對于滴滴司機來說,每跑一公里實際是會扣除(1.8-1.44)+(0.5-0.35)+(0.8-0.64)將近7毛錢給滴滴,外加1.77%的管理費。
對此,有不少運營者表示,如果新政或滴滴公司(利益)方面對于他們不利,將會轉回開“黑車”,畢竟如今在收入上并沒有很多改觀。當然,唯一的改觀就是老百姓打車變得容易了,這是對消費者唯一的好處,但對于運營者來說非也。
所以,隨著如今價格和手續費的提升,將對運營者來說是一大打擊,如果他們的積極性被打消,那么最后受傷的一定的消費者(乘客),新政一旦實行,打車的狀況將重回10年前的光景。
“你們別著急,等這回新政一實施對我們就有利了”。
這是今天,我在打車時,一位出租車司機在微信群中聊天時所說的話。從話中可以聽出,他們是樂于新政趕緊落地的。畢竟,專車和快車已經從他們口中搶走了太多“食物”。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這其實是我對于滴滴所說的話。
為何這么說?因為滴滴公司是為出租車司機,為乘客能夠更快更方便的打到出租車而生的。它原先的“職責”就是為了你能夠打到一輛出租車。相信用滴滴軟件之初的人便會知道,那時滴滴曾給予乘客打車券的優惠是多么的誘人。
但歷史總要發展,公司總要創新。滴滴快車、轉車、順風車、代駕、班車等業務應運而生。而快車、專車和順風車則搶走了出租車司機口中的“食物”。他們不高興了,開始采取一切手段維護自身利益,這便有了如今的這部法律。
其實,與其說這部地方法律規定是規范專車司機的,更不如說它是用來“保護”出租車司機的,因為他們是生活在這個城市中的基層人群,迫不得已做起了出租行業,而現在專車、快車等一來,完全打破了他們應有的生活規律,也打破了他們唯一獲得合法收入的途徑。所以,我猜想,這部地方法律規定一定會更多的向出租車司機所傾斜。
這意味著,“差異化競爭”的真正含義是,用“差異”壓倒“競爭”,保護出租車公司的既有利益。
因為,出來混遲早要還的,只是時間未到。
可能會有人“選擇”代駕
很多人也看到了這部地方法規,同時也遭到了多方吐槽。但有一個問題,你們沒有發現。
對,就是代駕。
壹圓今天為了這個問題,特意仔細的翻查了一下新出臺的這部細則,其中沒有談及與代駕相關的任何字眼。為什么壹圓要特意把代駕拿出來單說,是因為它本身也屬于“網約車”。
代駕服務是滴滴專門為酒后司機而提供的服務,滴滴代駕采取“起步價+公里費”計費方式,不同時段的起步價均包含了10公里,超出10公里后,收取固定的里程費。以北京為例,早上6點至晚上22點的起步價為36元,里程費為20元。
而針對收費模式,壹圓特地做了一個測試。以起點為大興,終點為中關村為例,我們可以看出,滴滴出行下的三種模式。
其中,快車收費約107元,專車收費約139元,而代駕收費約123元。你會發現代駕反而比專車更便宜。
有人肯定會不解,我們都在說專車,你拿代駕說什么事兒。然而,這正式關鍵的一點——新政一旦實施,一定會有人用代駕模式代替快車或專車的服務模式,因為他們的收費基本是一樣的。
也就是說,如果我是一位司機,我可以注冊代駕的賬號獲取代駕資格,而乘客在叫車時選擇代駕,輸入起始點,它與叫快車和專車的模式是一致的。并且,在代駕的注冊規定中,并沒有規定其必須是本地戶籍人士才可以注冊。同時,在法律法規中并沒有相關和明確的條文規定。
這是我從滴滴代駕貼吧中截取的有關圖片。在這張圖片中清晰可見,這位代駕司機在去年9月份,通過滴滴代駕平臺賺取了5000多元的收入。
所以,壹圓認為,新出臺的地方規定并沒有實際性作用,它只是約束了專車司機的行為規范與準則,對于代駕則毫無影響,同時,也并未提及代駕一事。而代駕今后會去向如何,我們也無從知曉。
最后,按照意見稿規定,滴滴順風車業務將會進行拆分,它是不能整合在其軟件內的,必須將其單獨拿出來做一款獨立應用。
滴滴會敗么?壹圓認為不會,因為在創新與政策面上,很多時候,它終是屬于Country的。
【來源:壹圓先生 作者: 楊壹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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