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萌寶聲討支付寶 生死BAT真是創業公司的魔咒么?業界
“生死BAT”在創業圈里即是能博人一笑的段子,也是不容置疑的殘酷事實。創業者面臨最大的問題不是融資和用戶,而是如果BAT也做了類似的產品,你該怎么辦?
有答案么?其實仔細想想,沒有。
細數過去幾年出現的明星創業公司,最后的下場幾乎都是被迫站隊。“BAT扼殺創新”的論調一直在行業內流轉,但終歸沒有落下什么實質性的把柄,就連被稱為“山寨之王”的騰訊,也會用“微創新”的名義駁回抄襲罪名,所以創業公司真的只能做“生死BAT”的世紀難題了。
鄰萌寶就是最近一家被迫做難題的創業公司。這家公司做了一款地圖互動游戲,以LMC(數字貨幣)+LBS的模式幫助線下商家吸引顧客。今年4月底已經上線并且獲得了一定的用戶基數。正準備大展宏圖時,支付寶AR紅包上線了。
12月21日,支付寶新版本推出了AR實景紅包,含藏紅包、找紅包、紅包地圖等多種玩法。其原理是基于“LBS+AR+紅包”的方式,用戶使用支付寶客戶端,前往藏紅包的實景拍攝地點,通過掃描紅包藏匿點揭開紅包,用戶在發、搶紅包時,需要滿足地理位置和AR實景掃描兩個條件。
支付寶AR紅包的邏輯在于,通過“藏”“找”紅包培養用戶體驗,然后借AR紅包與商家實現聯動,目的是為了讓用戶里商家更近一點,甚至直接進店消費。
這幾乎是一套完美的商業邏輯,不巧的是這套邏輯在支付寶之前已經有人在做了。
鄰萌寶團隊認為,支付寶主要抄襲了他們兩個地方:
第一處是玩法上,支付寶將鄰萌寶發紅包、撿紅包、第三方分享、邀請機制,紅包個性化設置(包括單個紅包金額,領取范圍,領取人數,有效時間等)整個流程復制的分毫不差,只在第三方分享渠道,比鄰萌寶多加了兩個:QQ 和支付寶。
第二處,對商家的營銷模式,同樣被支付寶“借鑒”。譬如,在鄰萌寶里,商家通過投放個性化紅包,吸引用戶注意力,并引導其到現場消費。
所以,支付寶AR紅包與鄰萌寶的運營模式其實很接近,區別只在于一個是真實現金,另外一個是數字貨幣。
對任何公司來說,商業模式都是個很重要的東西。但也很難區分到底是誰抄襲誰,比如幾年前曾流行過的一個桌牌游戲三國殺(后來被盛大收購),風靡一時。騰訊眼紅跟風做了一個英雄殺,出來之后網上罵聲一片。因為英雄殺照搬了三國殺的創意和玩法,只是將更改了人物角色而已。
但不管怎么罵,騰訊也沒把英雄殺關掉,這個游戲至今還活躍在QQ游戲大廳里。這就是創業公司的無奈之處,一個好的想法做成產品之后很容易就被別人抄襲,而你卻沒有任何辦法,只能默默看著自己栽下的果樹,被別人摘走果實。
回到支付寶AR紅包這件事上來,鄰萌寶就如同當年的三國殺,眼看著別人做了模仿自己的產品,但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弱弱的在自己的微信公號斥責支付寶。
究其原因在于,抄襲商業模式不算侵權,因為法律不保護商業模式(除非該商業模式申請了專利。在美國,電子商務的商業模式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申請專利,在其他國家包括中國則不能)。
既然抄襲商業模式不算侵權,那么創業公司就只能在商業道德上下功夫了。可面對BAT這么強大的對手,創業公司在道德上也不是完全占優的。一來抄襲商業模式不算侵權,二來在用戶公信度方面BAT優勢太大,小公司突然冒出來說BAT抄襲,很快就會被扣上蹭熱度借機營銷的帽子,反而惹得一身騷。
所以,如果創業公司不巧遇到了BAT,還是偃旗息鼓繼續埋頭做產品吧。不過也不是無計可施,畢竟還是有創業公司活下來了。投資人給創業者出了一個看似不錯的主意,那就是打造無法模仿的商業模式,要有門檻。至于如何打造,就看創業者的造化了。
【來源:咕嚕網 作者:侃科技】
1.砍柴網遵循行業規范,任何轉載的稿件都會明確標注作者和來源;2.砍柴網的原創文章,請轉載時務必注明文章作者和"來源:砍柴網",不尊重原創的行為砍柴網或將追究責任;3.作者投稿可能會經砍柴網編輯修改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