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到底給中國大城市交通帶來了什么?業(yè)界
網約車
自從“滴滴”和Uber用大規(guī)模補貼,并通過各種其雇傭的喉舌,以“共享經濟” 為名殺入網約車行業(yè)以來,很多普通人的生活都受到了影響。傳媒線上線下,不僅有大牌大咖的辯論,中央和城市政府也都因這個“互聯(lián)網+” 行業(yè),不得不急急出臺政策和對策。其中還有各種持份者的聲音,從網約車司機、傳統(tǒng)出租車司機,到消費者和風投公司。
網約車的風頭一時無兩,并不能歸功于某些受雇于相關公司的大咖的宣傳,而更多是普通乘客良好的個人體驗。我自己也試過,在一個偏僻的機場外圍物流園區(qū),一個不可能找到出租車的地點,叫輛網約車,全新的MPV,兜兜轉轉2個多小時,行程60+公里,最終折合收費130元不到。按照北大周其仁教授的說法,北大校門外有黑車就說明有市場,就說明出租車服務有問題。的確,受到網約車沖擊的地方,或說消費者對網約車接受程度高的地方,恰恰是產生在出租車服務差的城市。不過,其形成的到底是一個神話還是一個泡沫?
僅僅不到兩年時間,隨著該行業(yè)壟斷的形成(一個公司占八成生意),以及該壟斷公司停止了過去150億的補貼,事情迅速水落石出:
(1) 目前八成的網約車司機是全職,徹底戳穿了所謂網約車是共享經濟的謊言(見鄭城博士最近對這個行業(yè)什么是分享經濟的精彩微觀經濟學的解釋);
(2) 補貼停止后,一方面價格馬上上升(據(jù)報道,從2016年6月到10月,消費者實際付費上升了30%-100%),消費者發(fā)現(xiàn),除了可以手機預約車輛之外,與一般出租車已經沒有其他分別,甚至可能更貴,而這恰恰走向相對正常的市場價格;另一方面,網約車司機收入大幅下降,從月入兩萬跌到與一般出租車司機基本一致,而為達到每天20單的有獎定額底線,每天工作超過11小時,小時薪金低于普通出租車司機,導致實際生活水平下降;
(3) 考慮到一個城市數(shù)十萬人注冊了做網約車司機,滴滴優(yōu)步聲稱自己在全國有1500萬注冊司機,大都市的政府不得不紛紛出臺自己的管制法規(guī),以減少(特別是來自外地的)網約車帶來的交通擁堵(這已在很多大城市的交通數(shù)據(jù)中得到證實);
(4) 網約車素質參差不齊,有又干凈又有禮貌的車和司機,也有原來黑車司機普遍存在的不規(guī)范行為,比如停在路口的人行橫道上等人。
這些事實告訴我們,在中國,網約車正在迅速回歸其簡單的本質——電招出租車2.0,即可以用手機約招的出租車。京滬廣深蓉等大城市紛紛制定了本市的相關條例,11月1日開始實行。滴滴優(yōu)步對這些新規(guī)則非常敏感,因為事實上,其旗下的網約車大部分是非本地車或非本地的全職司機,限制外地車和外地司機經營電招出租車的法規(guī),對該公司可謂釜底抽薪。對這樣的“新政”,有大牌經濟學教授說,這對窮人不公平!不知他指的窮人是開車的還是打車的?有趣的是,這正是事情的關鍵:出租車到底應該在大城市的交通系統(tǒng)中扮演什么角色?
本文把討論限制在中國大城市,是因為,一般而言,大城市,除非是洛杉磯這樣的為小汽車出行為主而設計的以外,絕大多數(shù)都有兩個基本特征。一個是有相當部分具有高密度的居住和商業(yè)活動中心城區(qū),另一個是蔓延生長出的中低密度外圍。而中國大城市,往往市中心區(qū)和不少郊區(qū)都具有高密度的特征,這決定了,在這里,降低交通擁堵最有效的辦法,就是通道型的發(fā)展配以獨占路權的交通方式(比如地鐵或BRT),配以路面的一般公交系統(tǒng)(比如巴士和中巴)、特殊公交系統(tǒng)(如專線巴士、校巴)和免費自行車租用系統(tǒng),覆蓋全域。建立這樣的系統(tǒng)的同時,必須對小汽車的城市路權和停車做出一定限制,確保上述公共交通體系更有吸引力和競爭力。這是國際上這方面領先的城市,如巴黎、東京、新加坡、上海、香港等大都市的策略,恰恰這種交通系統(tǒng)才是最顧及公平和窮人出行的方式!
出租車(當然包括網約車)為什么只能是輔助交通(paratransit) 的一種?因為大都市最龐大也最缺乏、最昂貴的實體公共資源,就是市區(qū)的路面。一個城市的土地有15%-25%是道路。有效利用這寶貴公共資源的策略,就是將車輛按照人均路面占用效率排序,給利用率高的優(yōu)先路權。(見下圖)
香港公共交通優(yōu)先的原則地鐵系統(tǒng),包括其高架部分,都與這個需要爭搶的公共資源是分離的。所以,在有足夠需求的通道上,需要考慮優(yōu)先發(fā)展地鐵。而確保路面使用效率,不能僅靠市場力量,必須有管制的配合。所以,城市交通從來是一個管制下的市場(regulated market)。網約車改變的是信息、支付甚至管理的過程,但除了“順風車”外,并沒有提高出行者對道路消費的效率。
毫無疑問,網約車促進了出租車行業(yè)的改善。但創(chuàng)新科技對城市交通的改善還有很多可能,比如拼車(car pooling), 異地還車的車輛共享(car sharing,類似目前我國很多大城市的自行車共享),它們都可從總體上提高路面使用效率和減少私家車擁有量和出行量,成為公共交通的有效補充。當然,公共交通,特別是地鐵系統(tǒng)自身的完善,又特別是接駁和換乘的改善,是根本上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的核心環(huán)節(jié)。事實上,有好用公共交通系統(tǒng)的城市,網約車并不發(fā)達。
【來源:澎湃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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