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銷的意識流變中探尋其文化根基營銷
本文想和大家聊聊市場營銷的觀念,與我們傳統文化之間的一些有趣印證。為了做到這一點,讓我們先來對“營銷”做一次極簡回顧吧。
我們今天所說的“市場營銷”,如果追本溯源去看,一個最具代表性的事件恐怕要數4P理論的提出了,在杰羅姆·麥卡錫于上世紀60年代提出該理論之后,“Marketing”才逐漸成為一個主導概念。從此以后,無論是菲利普·科特勒對4P的發揚光大,還是4C、定位、整合營銷傳播(IMC)等理論的相繼提出,就都可以說是對“市場營銷”的進一步發展了。
但是在我們開始關注“市場營銷”這一概念的同時,甚至更早,圍繞著“廣告”的諸多理念,其實就已經在為營銷“奠基”了。比如奧格威的品牌形象論,羅瑟·瑞夫斯的USP理論等等, “廣告”與“市場營銷”交相輝映,成為了特定歷史時期的“一時瑜亮”。
但即便如此,將“廣告”與“營銷”的歷程加在一起,掐指算來也不過百余年的時光。百余年相對于幾千年的文化傳承來說,就顯得非常渺小了。對此,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曾說過一句意味悠長的話:“營銷思想的發展并不一定始于西方,因此,在其他地方也可以發現重要的營銷思想;而且在研究營銷思想的發展歷程時,不能忽略亞洲。”
這實際上就點明了,雖然“廣告”和“營銷”的提出是近百年的事兒,但這一領域的思想,其實是早已植根在我們的文化(尤其是東方文化)的脈絡當中的。這種“植根”大到像喬布斯對“禪”的著迷,使其格外重視“直覺”;小到像定位理論在發展視覺理論的部分時,不斷引用到“一畫勝千言”這類細節,可以說都是從東方文化中汲取到營養的例證。
在我自己做項目的時候,也經常會有這樣的感悟:營銷中的一些底層邏輯,其實早已被前人提出過乃至于講透了。將這些思想“借”過來,稍加變通,往往就能讓我們更好地把握到工作中的要領,接下來我們不妨來嘗試探討其中幾條:
1 圣人無常心 以百姓之心為心
“圣人無常心,以百姓之心為心”在我看來十分貼切地講出了「用戶洞察」在營銷中的意義。從發現營銷理論(SDi)的觀點來看,我們之所以要做洞察,就是為了理解用戶的行為特征、生活方式與需求,將用戶不斷變化中的需求,視為品牌創新的源頭;所以將這句話“翻譯”過來,恐怕就要說“營銷無常心,以用戶之心為心”了。
“以用戶之心為心”,在我看來比“營銷調研是要理解用戶需求”這樣的“科學化”論調好很多;因為在傳統文化中,我們講得更多的是“心”而不是“腦”,我們一直認為“心”是思維和情緒的主宰——待人要“有心”;做事要“用心”。從未聽說過“用腦待人”一說。
這里有一個有趣的細節是,由于社會科學總是表現出對自然科學成果的借鑒;將“腦”界定為感知中樞,誠然代表了科學的進步,但也催生了一個明顯的副作用:那就是導致一些營銷觀念,會“情不自禁”地將用戶感知品牌的過程,解讀得過于“理性化”,其結果是令很多品牌提出的概念,都是“具有完全確定性的功能利益陳述”(怕上火喝王老吉、小困小餓喝香飄飄),進而讓品牌與消費者溝通的語言,也變得越來越狹隘和無趣起來。
要么,就是像《文化戰略》中提出的另一觀點,企業對于“品牌創新”的理解,只是去研發一個“更佳捕鼠器”(更好技術和更強功能的產品),而沒有意識到“滿足用戶意識形態層面的需求也蘊含著重要的創新機遇”;這些,可以說都是忽視了我們傳統文化中關于“心”這一哲學思想的種種表征吧。
從我的個人的觀點來看,營銷人對所謂“營銷科學化”這類命題一定要謹慎看待,并且千萬不能因此而放松了對“文化”的重視。這么說并不是要反對實踐中有關科學的部分,而是應該看到科學對于真正“理解人”還遠未窮盡,甚至永遠也不可能窮盡;而文化,則走出了一條完全不同的道路,不是去“剖析”而是去“感悟”,相信“只有人才能更完整地理解人”,以及“以心換心”可能是“理解”的最佳方式。
由此,“以用戶之心為心”,從SDi的觀點來看就必須更在意用戶心智的完整性;在用戶洞察的過程中,要更在意用戶對功能價值需求與意識形態需求的統合性。基于不同的指導思想,對用戶洞察的設計也會有很大的不同。
比如,在我去年為一個烘焙新創品牌實施的洞察項目中,我們在問卷與焦點小組里,設計了一系列關于女性消費“情感體驗”的問題,其初衷是我們認為:未來的面包店絕不再僅僅是4P中的“渠道”,也不止是要解決像“更合理的動線”“更便捷地選購”“更有效地避免高峰時段擁擠”這類問題,還需要將包括了門店與場景在內的完整體驗,視為可以去化解用戶負面情緒的一次機遇,從而在這個緯度上創造出品牌的差異化。
由此,當我們了解到在客戶想要重點布局的W城,女性用戶在當前最容易感知到的負面情緒是“焦慮和煩躁”,再通過與定性研究中的訪談結合,去進一步了解這些“焦慮與煩躁”的具體事由和真實含義,就能夠為后期的空間設計提供出充分的指導。
2 外師造化 中得心源
在品牌營銷中,什么東西最為寶貴?從品牌方自身的角度來看,我們認為,是決策者對“什么是價值”始終有一個清晰的意識最寶貴。
喬布斯過去曾經說過:“對我來說,營銷學講的是價值觀。”
價值觀可大可小,但其核心,無外乎是對“什么是價值?品牌要創造什么價值?”的一個基本看法;而品牌的創建與運營,則在相當程度上需要依賴于這種看法的形成和貫徹,這就是我們在SDi當中所說的——「價值發現」。
“外師造化,中得心源”由唐代山水畫家張璪提出,是對中國美學產生過深遠影響的理念之一;通俗來說,這一理念強調創作者在進行創作時,應該努力地以“造化”為師,去大自然中汲取靈感,但是單純地去呈現這種“自然美”還不足以成其為作品,而必須加上創作者內心的情思巧構,尋得自己的“心源”感悟。
就像后世的蘇軾,在自己的文中有所謂“故畫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一樣;這里的“胸中之竹”,必不是存在于“造化”之中的“眼前之竹”,而是疊加了創作者主觀意念與美學情趣之后的“心中之竹”。
將“外師造化,中得心源”借過來,放到市場營銷的語境之下,我想一方面是突出了品牌作為價值創造主體——“我”的重要性——不只是心中有用戶,更不是心中有產品,而是心中有“我對價值的看法”;另一方面,這句話似乎也極其傳神地描繪出了,那種通過不斷的學習、借鑒(師造化),營銷人內心突然有了感悟,有了意念迸發,突然由自己的“心”,親證到了品牌價值之“源”的狀態。就像無印良品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在過度的商業化和過多的彰顯與炫耀當中,獲得了“簡單也是一種豐富”和“這樣就好”的「價值發現」一樣。
3 薪盡火傳
發現營銷認為,在品牌的營銷實踐中,存在著「價值表達」;品牌通過“表達”將自己的“心源”具化呈現,涉及到為品牌命名、設計Logo、提煉Slogan、做出產品、思考包裝、考慮渠道、設定價格、策劃BGC內容等方方面面。
一個品牌的「價值表達」是要去“傳情達意”。其中“傳情”是指“傳遞價值”,“達意”是要“傳播價值,達成認知”。過去曾有小伙伴問我,在營銷中“傳遞價值”與“傳播價值”有何不同?這兩者之所以容易“傻傻分不清”,實質上是因為“消費者體驗價值的同時通常也是認知形成的瞬間”。比如,在體驗一款手機流暢操作的同時,顧客腦海中也留下了“某某手機很好用”的印象。因此在價值表達中,“傳情”是為了更好的“達意”,而“達意”又是為了向更多的消費者更有效地“傳情”。
無論“傳情”還是“達意”,品牌“表達”的底色或者說核心,都必須圍繞著該品牌特有的「價值發現」。在這方面,傳統的定位理論認為應該讓消費者認知到,品牌等同于一個確定的“特性”(如某洗發水等于“去屑”);等同于一個確定的“品類”(如某汽車品牌等于“SUV”);等同于一個確定的“地位”(如某品牌是市場中的領導者),如果脫離了對「價值發現」的重視,雖然可能占得階段性的優勢,但也很可能在特定時期突然暴露出猝不及防的缺陷。
因為類似的認知,很可能會隨著競爭的加劇(特性的普世化)、隨著品類被顛覆(有的品類生命周期很短暫,尤其像互聯網品類)和市場地位的改變而失去;因此從SDi的觀點來看——品牌“表達”只有聚集在自己真正具有差異化的“價值”上,兼顧功能與意識形態需求,再酌情突出不同時期的產品、品類與特性,這個品牌的認知基礎才是最牢固的。
雖然燃燒著的“薪”隨時都可能熄滅,但“火”的傳續卻是沒有盡頭的。“薪盡火傳”這一具有美學意識的哲學思想源于《莊子》,在我看來是體現品牌「價值表達」最完美不過的意象。
在營銷當中,產品、包裝、公關、廣告,這些“表達”都是“薪”, “薪”的使命是為了讓品牌的“火”(核心價值)得以呈現,得以接續;就像蘋果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產品,不同的廣告,甚至是不同的品類,但它的品牌之“火”,仍是關于“創造力”;沒有“火”的品牌無法讓消費者維系認知,也很難與消費者持續共鳴;同樣,如果不將“表達”聚焦在“火”上而只顧著“薪”,那一旦“薪盡”,你的品牌故事也將無以為繼。
4 以心相交 成其久遠
“以利相交,利盡則散;以勢相交,勢敗則傾;以情相交,情斷則傷;唯以心相交,方能成其久遠”的古語,在我看來說的是品牌與消費者進行互動、溝通時應該借鑒的準則。
比如,一些品牌熱衷于打折促銷,從短期看對銷售提振明顯,但長期則培養了消費者“不打折就不購買”的習慣,設計一個與消費者“以利相交”的溝通策略,最后得到一個“利盡則散”的結果當然也就不足為奇了。
又比如,企業倚仗著自己在細分領域中的主導優勢而設置一些“霸王條款”,認為消費者“反正也沒太多選擇”;或者當某種情感語言流行起來,也不管是不是與自己的價值般配,一擁而上盲目借勢,勉為其難地做著種種“煽情表演”,則都是屬于“以勢相交,以情相交”的負面典型。
從發現營銷的觀點來看,品牌與消費者應該秉持“以心相交”的溝通原則;這樣的溝通策略或許需要基于兩點來考慮:其一是能夠與“用戶洞察”相結合,設身處地的理解消費者的所思所感。
比如,現代汽車在2009年金融危機期間曾有過一個知名案例,在當年2月的美國超級碗期間,在美國刺激經濟計劃尚未發布,失業率不斷增加,不少品牌還在拍攝“歡樂”主題廣告的大背景下,該品牌卻反其道而行之,發布了一項大膽的保險計劃——“凡現在購買或租賃新的現代汽車,如果你在下一年失去收入來源,則可以在毫無信用損失的情況下歸還汽車。”
該計劃在當時那些對債務異常敏感的消費者心中產生了強烈共鳴,令品牌在同年1至2月的銷售額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了59%。
其二,“以心相交”的溝通策略還應該著眼于讓消費者感知到品牌的價值觀,感知到與品牌“同行”會有一些超越商業的意義;比如,耐克的Running+不只是為了賣出更多跑鞋,更重要的還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的傳遞,并以此為邀請,吸引更多人一起加入進來“推動這種生活方式”。
5 獨立不改 周行而不殆
營銷談論影響——影響他人的態度,影響他人的行為。在發現營銷當中,我們將這件事情理解為一個讓人持續感知品牌價值,同時讓人始終保持認知新鮮的過程。基于這樣的理解,我們認為營銷中的傳播主要就是“植入”,是把有利于形成某種認知的關鍵信息,inception到目標對象心智當中去的行為。
要想讓用戶對品牌的認知始終明確、鮮活,品牌就必須嚴格按照用戶認知事物的規律來進行“植入”。比如,雖然一個品牌可能認為自己有很多價值,但由于用戶心智具有排斥復雜信息的封閉性,這就要求我們能夠將品牌價值壓縮為一個最簡單的概念;另外,雖然植入本身也有很多不同的緯度和細分目標——有的追求植入產品特性;有的追求植入情感態度;有的追求植入品類概念;有的甚至僅僅是為了讓用戶熟悉,而選擇植入一個簡單的形象,但所有的這些行動,如果都能夠去兼顧到關于品牌核心價值的信息,就能夠讓品牌在消費者心智中的認知越來越強。
“洞察”與“植入”,是發現營銷理論系統中最重要的一個“變量”和一個“常量”,它們分別處于“創造價值”和“創建認知”這兩條主線的中心點,驅動著相互矛盾而又互相依存的“營銷兩極”。
其中,說“洞察”是最顯著的“變量”,這是由于用戶的行為及生活方式,總是會隨著社會、文化與科技的發展而劇烈變化,映射到對品牌的態度上,則表現為時刻處于流變狀態的“需求”,這就是我們需要通過不斷的用戶洞察來試圖理解、把握用戶的根本原因。
而另一方面,之所以說“植入”是營銷當中最重要的“常量”;則是因為雖然用戶的需求千變萬化,“一會兒想要這個,一會兒想要那個”;但是用戶的“心性與心智特征”,用戶“認知事物的習慣和規律”則可以說在幾千年來基本未變!這些規律像是“基于五感來認知”“追求安全”“非常頑固,形成的印象不易改變”以及“異常健忘,需要依賴于不斷的重復提醒”等等,正是營銷人可以反復依賴的重要事實。
把握好“用戶認知事物的心智特征”,就相當于把握住了品牌傳播中的“道”,“道”是“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的本質規律;一波又一波的消費者,“一屆又一屆的用戶”,總是那些深諳消費者認知規律的品牌最終取得領先。
6 小勝靠智 大勝靠德
前段時間,我和一個項目組的同事討論到一個問卷的標題設計,那段時間微信上各類測試蠻流行,有小伙伴就提議將問卷設計得更像一個趣味測試,達到提高打開率的目的。后來經過討論,我們還是放棄了這一做法,因為這樣打開率雖然可能提高,但問卷本身的用戶體驗卻下降了,甚至可能導致參與者認真答題的概率也會降低,結果就會得不償失。
在發現營銷(SDi)理論中,我們提出了「價值交付」的概念,強調企業應該堅持提高各類營銷活動的“價值含量”;從總體到局部,大到年度Campaign,小到文章標題,都要盡可能地考慮到用戶體驗的細節,避免使用可能騷擾用戶的方式和言過其實的表達等等。
因為如果從一種更基礎的角度審視營銷,我們就會逐漸看清:一個品牌為什么會擁有比對手更大的影響力?靠的還是長期而持續地向用戶交付價值,并借此形成了非常穩定的顧客認知及消費習慣。這種品牌優勢的建立,通常需要花費很長時間,絕非旦夕之功。
“小勝靠智,大勝靠德”語出《世說新語》,在我看來對品牌營銷有著正反兩方面的啟示:其一是如果營銷人(無論產品崗位還是傳播崗位)偏離了「價值交付」,就容易讓自己的“智”淪為“術”,讓自己的創作變成偶爾奪人眼球的花拳繡腿;而如果營銷人能夠始終以「價值交付」為念,則也完全有可能憑借著自己的“智”,通過第一次、第二次“局部戰役”不斷積累的“小勝”,持續鞏固品牌的認知優勢,為未來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大勝”創造出充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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